5月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简称“自然生态资源交易中心”)七家单位,共同签署了“生态执法司法+林业碳汇”协作框架协议。交易集团副总经理、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董事长单勇出席签约仪式。
本次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服务保障“绿色龙江”建设大局,在林业碳汇修复机制过程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谁破坏,谁修复”,实现法院、生态环境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国有林业企业及省级交易平台的协同联动,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此次框架协议明确了通过自然生态资源交易中心运营的黑龙江省碳汇交易平台对碳汇认购情况进行见证,公示生态补偿证明。自然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将围绕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过程的需要,提供林业碳汇项目咨询、挂牌、展示、推介、交易及碳汇金融等全链条服务,推动我省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建设。